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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二审再讨公道

2000-05-31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5月25日下午,作家石湾终于拿到了一审判决书,他将于10天后再进行上诉,进一步讨回公道。

5月15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审理了石湾诉吉林摄影出版社侵权一案,石湾一审胜诉,获赔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3.1万余元。石湾说:“去年12月底,我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署名为‘程刚编著’的《中国女模》,发现其中有一多半目录与我的长篇报告文学《丽人行》相同,对照后又发现《中国女模》一书窃取了《丽人行》正文的全部内容共17万字及13幅摄影作品。我马上通过长途电话向《中国女模》一书的责任编辑王保华提出质疑,后来得知王保华就是出版社的总编辑。我提出吉林摄影出版社必须尽快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他们很不以为然,说这样的事多了。让我等着。随后我又写了一封信,寄去了《丽人行》。但此后两个月,吉林摄影出版社一直没有回音。”无奈,石湾只得拿起法律的武器。

石湾并没有为一审胜诉感到高兴。他说:“《中国女模》的非法获利,按常规办法计算,应是总码洋的40%,即10万元左右。而一审判决其赔偿金额仅为3.1万余元,远远低于其非法获利的金额。这样会让故意侵权者仍感到有利可图。

身为作家出版社副总编辑的石湾对出版界时下正愈演愈烈的剽窃、盗版之风深恶痛绝,他说:“现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不到位。不管二审结果怎么样,我就想让大家都知道这回事,唤醒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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